12月5日消息,商汤在港交所公告,对卖空报告进一步回应,公司重申该报告包含无根据的推测及误导性结论和诠释。董事会已审阅该报告,并认为该报告内的推测及结论并无依据。
其中,针对北京商汤科技作为原告的案件,商汤表示,本案件为由本集团一间成员公司(作为原告)向其供应商(作为被告)提出的申索。本集团并未就与案中被告所签订之供应合约直接相关的产品确认任何收入。于本公告日期,本案件已由法院移交中国公安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可能针对本公司的潜在犯罪活动,相关法院并未对有关事实作出裁定。因此,该报告内基于该案件的推测并无根据。
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