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从律师人士处获悉乐视网一审判决,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中介机构方面,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
您还没有登录,登录后您可以:
首次使用?从这里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