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9月24日晚间公告,在建议重组下拟发行的各项新票据须根据其适用情形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该公司须证明其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大的主要附属公司)正在被立案调查,集团目前的情况无法满足新票据的发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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