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2024年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其中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批量处罚引发行业关注。
《公示》中显示,济南滴滴6月18日当天共计被处罚14次,与此前多次被批量处罚是由于合规性问题不同,这次济南滴滴被处罚的原因都是“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这在滴滴过往历史上较为罕见。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此次对济南滴滴的处罚,均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14次处罚的罚金均为3万元,累计达42万元。
有知情人士表示,以“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作为理由处罚网约车平台,在济南网约车管理历史上十分罕见,而这也反映出监管部门目前已着手调取查阅滴滴及其他网约车平台相关数据信息,或将为后续管理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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